关于留置送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16-01-15  38

问题 关于留置送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在法律效力方面,留置送达并不低于直接送达
B、适用留置送达不要求有见证人
C、不能找到收件人和代收人时,也可适用留置送达
D、可运用直接送达的诉讼文书也可运用留置送达

答案B,C,D

解析 送达的方式并不影响送达的效力,A的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由此可见,适用留置送达须有见证人在场,且在收件人或代收人拒收或拒绝签名盖章情形下才可。故B和C错误。调解书可运用直接送达,但却不可运用留置送达的方式。这是由调解书的法律性质决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则调解书不能生效。故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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