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又称为不安抗辩权的是(  )。

admin2010-01-05  23

问题 下列又称为不安抗辩权的是(  )。

选项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不履行抗辩权

答案B

解析 先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应当后履行合同一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应当先履行合同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提供担保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设立不安抗辩权的目的在于,预防合同成立后情况发生变化而损害合同另一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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