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08年单项选择第10题)

admin2013-10-26  33

问题 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08年单项选择第10题)

选项 A、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B、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C、公司董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且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l/3
D、公司董事会成员一律不得兼任经理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国有独资公司制度。《公司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据此可知,选项A错误,B正确。《公司法》第68条第1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i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lI代表。”第69条第2款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据此可知,选项CD都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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