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纺织品公司2008年1月与本厂职工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不低于800元,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下午各安排休息时间20分钟,休息时间记入工作时间。2008年4月,王二毛到该公司工作,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900元,每天工作8小时,但中间不安排休息

admin2015-09-23  29

问题 某纺织品公司2008年1月与本厂职工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不低于800元,每天工作8小时,上午、下午各安排休息时间20分钟,休息时间记入工作时间。2008年4月,王二毛到该公司工作,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900元,每天工作8小时,但中间不安排休息。工作3个月后,王二毛发现中间不休息根本无法继续正常工作,提出要求按照集体合同规定安排休息,但公司提出集体合同工资较低所以才安排休息,如果王二毛需要休息,就得降工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集体合同对王二毛没有法律效力
B、可以安排王二毛按照集体合同规定休息,但应将工资降到800元
C、可以安排王二毛按照集体合同规定休息,并不得降工资
D、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本厂工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答案C,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该法第55条规定:“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所以集体合同对于新加入的职工是有效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两者不一致时,按较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A、B项错误,C项正确。
     依照该法第56条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所以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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