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云阳】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 )。

admin2018-04-26  29

问题 【2015年重庆云阳】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    )。

选项 A、追究行政责任
B、受到党纪处罚
C、引咎辞职
D、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3W9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