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0日,张楠(男)和李霞(女)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张军。从2013年2月起二人感情不和,张楠前往深圳打工,并结识打工妹何芸。二人自2015年2月开始同居,并生于一子张强。2016年1月,张楠因病住院,于2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称:死后将自己的

admin2022-09-19  24

问题 2012年5月10日,张楠(男)和李霞(女)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张军。从2013年2月起二人感情不和,张楠前往深圳打工,并结识打工妹何芸。二人自2015年2月开始同居,并生于一子张强。2016年1月,张楠因病住院,于2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称:死后将自己的所有遗产留给何芸,但未注明年月日。2017年10月,张楠去世。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示是错误的?(          )[2018年法考真题]

选项 A、张楠的遗嘱无效,何芸不能继承张楠的遗产
B、李霞有权继承张楠的遗产
C、张军是张楠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D、张强不能继承张楠的遗产

答案D

解析 A项,《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本题中,张楠的遗嘱因未注明年月日而无效。BCD三项,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第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题中,何芸并非张楠的配偶,无权继承遗产。李霞(配偶)、张军(婚生子)和张强(非婚生子)均是张楠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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