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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男)与李某(女)于2001年结婚,但婚后感情不和,何某欲提出离婚。2002年3月,何某的父亲去世,留有房屋12间。由于何的母亲早已病故,所以只有何某姐弟四人继承。何某为了不让李某享有房屋所有权,于是跟其他三个继承人商量,决定先放弃继承权,待与李某离婚
何某(男)与李某(女)于2001年结婚,但婚后感情不和,何某欲提出离婚。2002年3月,何某的父亲去世,留有房屋12间。由于何的母亲早已病故,所以只有何某姐弟四人继承。何某为了不让李某享有房屋所有权,于是跟其他三个继承人商量,决定先放弃继承权,待与李某离婚
admin
2013-08-14
44
问题
何某(男)与李某(女)于2001年结婚,但婚后感情不和,何某欲提出离婚。2002年3月,何某的父亲去世,留有房屋12间。由于何的母亲早已病故,所以只有何某姐弟四人继承。何某为了不让李某享有房屋所有权,于是跟其他三个继承人商量,决定先放弃继承权,待与李某离婚后,再让其小弟以赠与的形式将房屋转给他。姐弟四人到公证处作了遗产分割协议书,一致同意何某放弃继承权。
2002年5月,法院判决何某与李某离婚时,对其夫妻财产进行了合理分割。当时,李某提出应将何的父母遗留的12间房子中,至少分给她一间。何某拿出经过公证的协议书说自己已放弃了继承权,李只得作罢。
2003年7月,何某准备再婚时,其小弟又以赠与的形式,将三间房子还给何某作新房。此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进行了房产变更所有权的登记。李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分房。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各题中所列的问题。
李某对这三间房子( )。
选项
A、享有一半的所有权
B、享有1/3的所有权
C、不能主张权利
D、可以使用但不享有所有权
答案
A
解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没有明确指出由夫或妻一方接受的财产,任何一方继承或者受赠与取得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本题选A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zC3FF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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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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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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