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为了筹资,将其所有的一块名贵手表质押给乙,并约定在质押期间乙可以使用该手表,在此期间,乙不慎将表损坏,交与丙进行修理,在修理期间,该手表被丁盗走。则( )。
甲为了筹资,将其所有的一块名贵手表质押给乙,并约定在质押期间乙可以使用该手表,在此期间,乙不慎将表损坏,交与丙进行修理,在修理期间,该手表被丁盗走。则( )。
admin
2019-01-18
16
问题
甲为了筹资,将其所有的一块名贵手表质押给乙,并约定在质押期间乙可以使用该手表,在此期间,乙不慎将表损坏,交与丙进行修理,在修理期间,该手表被丁盗走。则( )。
选项
A、甲对手表的占有为间接占有
B、乙对手表的占有为自主占有
C、丙对手表的占有为直接占有
D、丁对手表的占有为他主占有
答案
A,C
解析
依据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物,可以将占有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直接占有即直接对物加以管领之占有;间接占有即虽不直接占有物,但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对物加以间接支配的占有。A项表述中,甲已经将手表交给乙占有,因此,甲对手表的占有为间接占有,丙对手表的占有则是直接占有。可见,A、C项表述都是正确的。依据占有人是否对占有物以所有的意思占有,可以将占有分为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以所有意思的占有为自主占有,以非所有意思的占有为他主占有。本题表述中,乙是质权人,对手表的占有并无所有的意思,占有手表仅为债权的担保,因此是他主占有,而丁是自主占有。需要注意:占有人是否为自主占有,判断标准是是否以自己的意思,只要有自己的意思即可,至于占有人是否为真正的权利人,还是误认为自己是所有人,还是明知自己并非所有人,均在所不问,所以,尽管丁是窃贼,但对手表的占有仍为自主占有,而不是他主占有。可见,不选B、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x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06年单选2)下列做法中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是()。
(2012年案例分析60)2007年8月,甲企业通过转让取得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合法建造了一座厂房。2008年5月,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500万元,同时以该厂房作为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2008年
(2013年单选6)我国刑法划分共同犯罪人种类的依据是()。
(2005年单选4)使罪犯在有关人士帮助、监督、辅导下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减少该罪犯再次犯罪的机率。下列选项中较能体现这一观念的制度是()。
甲与乙、丙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乙、丙于2012年4月6日之前向甲交付100只孔雀,甲在4月8日之前支付10万元。同时合同还约定,乙、丙对甲的债权为按份债权,每人可受领5万元。不料甲在受领了100只孔雀之后,禽流感爆发,孔雀都染病,甲为治疗孔雀耗资巨大,
甲、乙、丙、丁组成的合伙组织欠戊30万元债务,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情形是()。
下列选项中,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的是()。
甲拾得一个背包,包里有支票一张、电脑一部和现金2万元。甲将该包交给丙保管。失主乙发出悬赏2000元的声明。丙按照声明找到乙,要求乙支付报酬。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传染期是指
医疗文件的书写要求不包括
2003年5月某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对甲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公安局将甲带至局内留置盘问48小时,搜查了甲的住处,扣押了搜出的现金10万元,冻结了搜出的20万元银行存款,并对甲实行监视居住。次年1月,公安局以甲刊登虚假广告、骗取学生学费为由,决定没收非法所得
下列固定资产中,应计提折旧的是()。
员工素质测评标准表示的形式包括()。
1,1,2,2,3,4,4,()。
现在给你5分钟时间,请你根据上述情景,模拟张志军局长的讲话。
法的执行,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Thediscoveryofgoldfieldshaslongattractedlargenumbersofprospectorsandotherpeoplebecauseofthetraditionallyhigh
《不见不散》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