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计算机的时序系统规定,每个机器周期为4ns,其间接寻址指令需要经过取指令、求有效地址、取操作数、执行4个周期完成一条指令,机器执行这类指令时的运算速度是(50)MIPS。

admin2013-01-05  52

问题 某计算机的时序系统规定,每个机器周期为4ns,其间接寻址指令需要经过取指令、求有效地址、取操作数、执行4个周期完成一条指令,机器执行这类指令时的运算速度是(50)MIPS。

选项 A、21
B、62
C、42
D、32

答案B

解析 计算机的系统速度标识通常使用指令/秒或事务项/秒。要计算每秒执行的指令数的关键在于找出平均每条指令需要多少个总线周期,然后将总线周期数(时钟频率/每个总线包含的时钟周期数)去除以这个平均周期数,就可以计算出来。(1)指令周期:指取出并执行一条指令所需的时间。(2)总线周期:指CPU从存储器或I/O端口存取一个字节所需的时间,也称为主振周期。(3)时钟频率:主要以GHz或MHz为单位来度量,通常时钟频率越高,其处理速度也越快。(4)时钟周期:指的是CPU处理的最小单位,即机器周期,与时钟频率是相对的概念,如某CPU型号为赛扬1.8GHz,即时钟频率为1.8GHz,时钟周期为1/1.8Gs。一个指令周期可以划分为一个或多个总线周期,根据指令的不同需要,总线周期也不相同,而一个总线周期又可以分为几个时钟周期,通常是4个时钟周期,但也有些计算机可能不同,它们的关系如图1-3所示。

在本题中,每个机器周期为4ns,需要经过取指令、求有效地址、取操作数、执行4个周期完成一条指令,即每执行一条指令需要16ns的时间,因此,每秒钟能执行的指令数量为1/16ns=62.5MIPS,即每秒钟能执行62.5百万条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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