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忽必烈的改制。

admin2019-02-27  37

问题 评价忽必烈的改制。

选项

答案忽必烈即位前后在政治上所进行的改革主要表现在推行“汉法”上。他即位前,曾在邢台、京兆(陕西西安)两处封地采用汉法征收赋税,曾取得“邢乃大治”和“关陇大治”的效果。忽必烈定都中原建立元朝,使汉法得以全面推行,从而成为十三世纪蒙元历史上的改革家。 在经济方面,忽必烈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以农桑为急务”,使百姓“安业立农”。为此,他多次下令蒙古军“不得以民田为牧地”,还规定多余的牧地听民垦耕,把许多牧场重新还作农田,用封建的租佃方式招募农民耕种。他又下令禁止掠人为奴,并把一些掠夺来的驱口释放为民。1271年,颁布《户口条画》,对户籍进行整顿,禁止非法占有奴隶。通过这些措施,扩大了国家的征税范围,在客观上也多少调整了劳动者的地位,对防止农民论为“驱口”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这样,在汉族地区先进农业经济的影响下,蒙古统治者不但放弃了在汉族地区推行其落后的游牧经济和剥削方式的企图,而且还扶植汉族地主,甚至连蒙古贵族也逐渐转化成为封建地主。 在政治方面,忽必烈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改变过去那种裂土分封的旧法,改封地为赐田,使原贵族变成一般地主,削弱其政治权势,从而使中央集权得到加强。为加强君权,建立了一套糅合汉法和部分蒙古旧制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机构。在中央,设行省,领六部,掌管全国政务。在地方上,元朝设立行中书省,设丞相一人,统领地方军政大事。行省制度从政治上保证了国家对地方的控制,使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上有了保证,这是我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次重要变革,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行省之下分设路、府、州、县,分设总管、知府、知州、知县外,还在各级政府中另外设一官职——达鲁花赤,掌管并督察地方行政。达鲁花赤均由蒙占人和色目人担任,这一官职的设置,表现了蒙古统治者对汉族官吏的防备心态。 对少数民族地区,元政府也因地而异地采用了不同的统治政策。在西藏,设立宣政院管辖,西藏从元朝起正式成为我国行政区的一部分。此外,还在云南设立行省,在台湾澎湖设立巡检司,管辖澎湖和台湾,并隶属福建行省。台湾岛被正式纳入中国版图。 为了防备和镇压各地人民的反抗,元朝政府在全国遍驻军队,元朝军队分为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等。蒙古军和探马赤军是骨干,主要驻防于京师和腹里,而汉军和新附军多驻在江淮以南。忽必烈又实行四等人制,对全国人民进行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这一措施激化了社会矛盾。在全国设立驿站和急递铺,加强了中央与地方的政治联系,保证了中央政令的贯彻和执行,巩固了国家的统一。 忽必烈推行“汉法”,限制和削弱了蒙古贵族的部分特权,加强了中央集权,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但这引起了守旧贵族的强烈反对,造成了藩王的叛乱,历经十多年才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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