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下列关于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22-02-28
41
问题
下列关于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的综合管理机构实行队建制,有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B、公安机关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
C、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D、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答案
D
解析
A项说法错误。《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2007年)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BC两项说法错误。《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2007年)第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和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D项说法正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2007年)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但是,对公安执法职位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故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qS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安专业知识题库公安招警分类
0
公安专业知识
公安招警
相关试题推荐
邮票是国家的名片,还具有历史档案的功能。有一组标题为《毛主席的革命文艺路线胜利万岁》系列邮票,根据所学知识,此邮票应该发行于()。
行政受益权:指行政主体享有国家所提供的各种物质优异条件。下列各项属于享受行政受益权的是()。
新媒体是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相对于报刊、户外、广播、电视四大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新媒体被形象地称为“第五媒体”。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新媒体的是()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在Excel2010中,选取若干个连续单元格,最简捷的方法为()。
对“黑客”的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15年农民工总量27747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增长1.3%,2011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具体情况详见下图。从农民工的流向来看,外出的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745万人,比上年减少122万人,下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行政复议行
兰州民警禹维远挺聪明,可惜没用对地方。为了完成侦破刑事案件数量的任务,禹维远和自己亲手抓获的两个吸毒者达成了一次交易:制造两起虚构的刑事案,并通过安排案件细节,保证刑期在6个月以内。作为交换,两个冤大头不用再接受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怎么样,是不是被这位基层
据某市交警部门公布的数据,在该市上个月发生的13000多起汽车交通事故中,只有10%是因为司机酒后驾驶造成的。由此可见,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并不像某些交通宣传中所说的那么大。“酒后驾驶,等于送死”只是危言耸听的夸张宣传而已。假定以上数据无误,那么以下可以有力地
随机试题
求微分方程y"-y’-6y=0的通解.
膀胱肿瘤18F-FDGPET/CT显像时,为排除泌尿道尿液高放射性对图像分析的影响,可在常规显像后采取的措施是
患者,男性,26岁。排柏油便2天。既往无胃病史及肝病史,近期无服药史。查体:血压70/40mmHg,心率120次/分,腹平软,无压痛,肝脾未及。首选的处理方法是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提出食量与体力活动平衡,以
( )是根据指数现货与指数期货之间价差的波动进行套利。
在处理税法对人的效力时,我国税法采用( )。
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调控者是( )。
甲乙二人共同创办一个合伙企业,甲出资20万元人民币,乙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价30万元出资。后该合伙企业经营不善,最终不得不解散。该企业尚欠丙60万元货款。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关于合伙制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新来的李工程师的助手登台唱了一首歌。
Supposeyouaredrivingoffahighwaywiththreelanesgoinginyourdirectionandyoucomeuponatellplazawith.sixtollbo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