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政府发布通知,对直接介绍外地企业到本县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金额的千分之一奖励。经张某引荐.某外地企业到该县投资500万元,但县政府拒绝支付奖励金。县政府的行为不违反下列哪些原则或要求?(2013年卷二第78题)

admin2014-11-19  22

问题 某县政府发布通知,对直接介绍外地企业到本县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金额的千分之一奖励。经张某引荐.某外地企业到该县投资500万元,但县政府拒绝支付奖励金。县政府的行为不违反下列哪些原则或要求?(2013年卷二第78题)

选项 A、比例原则
B、行政公开
C、程序正当
D、权责一致

答案A,B,C,D

解析 本案中县政府作出承诺,“对直接介绍外地企业到本县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金额的千分之一奖励”。但在“张某引荐某外地企业到该县投资500万元”后,“县政府却拒绝支付奖励金”,这种行为属于不信守承诺的行为,因此违反的是信赖保护原则,而非ABCD选项中列举的比例原则、行政公开、程序正当与权责一致。信赖保护原则属于“诚实守信原则”的内容,其具体要求是政府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中同样应当诚实守信,信赖保护原则尤其注重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保护。
    “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原则的一项内容,具体而言是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其手段和目标必须符合比例,其所选择的手段对于目标的达成必须是必要的,而且在各种可以实现其目标的手段中,应选择对当事人权利影响最小的手段,因此,比例原则又常常被称作“最小侵害原则”或“禁止过度原则”。  “行政公开”是“程序正当原则”中的一项内容,具体要求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活动应当一律公开。而程序正当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1)行政公开。行政活动应当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除外;(2)公众参与。行政机关在做出重要决定时,应听取公众意见,尤其是应当听取相对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或申辩;(3)公务回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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