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

admin2014-09-15  38

问题 《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试说明:
    (1)本条规定中的“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含义是什么?
    (2)本条规定中的“杀害被绑架人”的含义是什么?
    (3)行为人绑架后着手实施杀人行为企图灭口,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害人没有死亡,是否要判处死刑?为什么?
    (4)如何理解“偷盗婴幼儿”?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如何处理?
    (5)甲15周岁,绑架乙后将乙杀死,如果你是法官应当如何处理此案?

选项

答案(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绑架行为的过程中过失致被绑架人死亡或者致被绑架人自杀。 (2)“杀害被绑架人”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绑架行为的过程中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 (3)原则上不应判处死刑。因为死刑只是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被害人没有死亡的,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达到极其严重的程度。同时,根据罪责刑相一致原则,本条中的“杀害被绑架人”应解释为故意杀害并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行为。故不适用死刑。 (4)“偷盗婴幼儿”是指采取不为婴幼儿父母、监护人、看护人知晓的秘密方式偷盗不满1周岁的婴儿或者1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的幼儿的行为。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按照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 (5)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为绑架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甲不可能构成绑架罪。但是甲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所以构成故意杀人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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