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有关资料如下: (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35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

admin2012-03-22  33

问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有关资料如下:
   (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35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
   (2)按合同规定,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用23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应支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300元(假定不考虑运费增值税抵扣问题)。
   (4)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完成后的材料计划成本为40000元,该批材料已验收入库。
   要求:
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给乙企业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选项

答案本题考核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核算及账务处理。 应支付的增值税税额=2300×17%=391(元) 应支付的消费税税额=(35000+35000×2%+2300)/(1-5%)×5%=2000(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el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