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某高校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出台规定,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结余管理,规定上年度的项目支出结余(含调整使用的),预算单位可结转使用至当年六月底,之后未执行的资金由财政统一收回国库。2015年5月,高校下属学院的负责人王某对他所负责的2014年科研项目

admin2016-06-02  20

问题 2015年,某高校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出台规定,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结余管理,规定上年度的项目支出结余(含调整使用的),预算单位可结转使用至当年六月底,之后未执行的资金由财政统一收回国库。2015年5月,高校下属学院的负责人王某对他所负责的2014年科研项目进行了清点,发现还有余额80万元,相应的预算明细为会议费30万元;外协费20万元;设备购置30万元。为了避免上述款项在6月底被收回,王某采取了以下措施以便尽快将项目款项执行完毕:
(1)将会议费30万元支付给比较熟悉的会议定点单位,准备留存到2015年10月召开会议时使用。
(2)使用学院研究生的身份证,领取了劳务费10万元,但是并没有支付给研究生,而是留存到学院里,弥补学院日常经费开支不足。
(3)与自己的一个亲属开办公司,签定外协合作协议,并按照合同的规定将外协费20万元支付给该公司,事后准备以横向课题的形式将款项转回。
(4)设备采购预算30万元中,10万元支付了差旅费,另外20万元则直接从电子产品市场购置了电脑等设备。
要求:
根据相关财经规定,分别分析项目负责人王某的上述做法的不合法、不合规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提前支付会议费,事业支出核算不实,违反相关预算管理法规和会计法。 (2)利用学生信息套取现金,形成小金库,严重违反财经法规。 (3)签定虚假外协合同套取专项资金,严重违反财经法规。 (4)违反预算法规,擅自调整预算;设备的采购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违反政府采购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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