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公司为上市公司,2017年至2018年发生的与投资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7年1月1日,长城公司为合并不具有关联关系的万达公司,经批准发行定向债券,该债券为3年期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的公司债券,每年的12月31日支付利息,债券面值20 000

admin2019-09-30  23

问题 长城公司为上市公司,2017年至2018年发生的与投资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7年1月1日,长城公司为合并不具有关联关系的万达公司,经批准发行定向债券,该债券为3年期一次还本、分期付息的公司债券,每年的12月31日支付利息,债券面值20 000万元,票面利率6%,公允价值为19 500万元。长城公司另为发行债券支付交易费用40万元,取得万达公司70%股权。假定债券发行方实际利率为7%。合并日万达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为27 000万元。
(2)2017年6月30日,万达公司向长城公司销售一台设备,价款为500万元,账面价值400万元,长城公司取得后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另支付装卸费3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
(3)万达公司2017年实现净利润1 500万元(利润各月均匀实现),分配现金股利32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150万元,当年购入的其他债权投资因公允价值上升实现其他综合收益100万元。
(4)2018年1月1日,长城公司将其持有的对万达公司30%的股权出售,取得价款9 700万元,出售30%的股权后,长城公司对万达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此时不能控制万达公司,改为权益法核算。当日万达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9 00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所得税和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2018年1月1日,长城公司拥有万达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后,其账面价值为(    )万元。

选项 A、11 618.86
B、11 907.43
C、11 304.57
D、11 276.00

答案A

解析 2018年1月1日处置30%股权后,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追溯处理:
①初始投资成本=19 500/70%×40%=11 142.86(万元),应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27 000×40%=10 800(万元),不调整。
②2017年调整后的净利润=1 500-(500-400)+(500-400)/5×1/2=1 41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32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 410-320)×40%]436
贷:盈余公积43.6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92.4
③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40
贷:其他综合收益    (100×40%)40
因此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1 142.86+436+40=11 618.86(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eQ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