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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2005年4月1日张某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为自己所有的桑塔纳轿车投保了财产险,保险金额20万元,保险期限1年。投保时张某告知保险公司轿车的用途是家庭自用代步工具。不久张某的妻子王某下岗,自2005年6月1日开始,王某使用该车进行出租车营运服务,张某将
2005年4月1日张某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为自己所有的桑塔纳轿车投保了财产险,保险金额20万元,保险期限1年。投保时张某告知保险公司轿车的用途是家庭自用代步工具。不久张某的妻子王某下岗,自2005年6月1日开始,王某使用该车进行出租车营运服务,张某将
admin
2009-05-12
32
问题
2005年4月1日张某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为自己所有的桑塔纳轿车投保了财产险,保险金额20万元,保险期限1年。投保时张某告知保险公司轿车的用途是家庭自用代步工具。不久张某的妻子王某下岗,自2005年6月1日开始,王某使用该车进行出租车营运服务,张某将该情况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同意继续承保。2005年10月5日,张某驾车与全家人一起到郊外游玩,途中与一横穿马路的夏利车相撞,经交通部门鉴定,该起事故由夏利车司机陈某负全部责任。经鉴定,桑塔纳轿车发生事故时的价值为18万元,轿车的价值损失50%,鉴定费
选项
A、保险公司有权不支付保险赔偿金,也不退还保费
B、保险公司有权减少保险赔偿金的数额
C、保险公司有权不支付保险赔偿金,但应退还保费
D、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赔偿金
答案
D
解析
《保险法》第37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张某即使没有将轿车用途改变的情况通知保险公司,因为保险事故并不是因为保险标的危险承担的增加而发生,所以保险公司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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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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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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