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日本人松山于2009年9月来中国旅行,期间与中国公民田某发生争执并将田某打伤。2009年11月,田某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日本人松山于2009年9月来中国旅行,期间与中国公民田某发生争执并将田某打伤。2009年11月,田某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6-01-28
30
问题
日本人松山于2009年9月来中国旅行,期间与中国公民田某发生争执并将田某打伤。2009年11月,田某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松山可以委托日本律师事务所某律师以律师身份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B、松山可以亲自参加诉讼,不委托他人
C、松山应在收到受诉人民法院送达的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D、松山若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诉讼,其委托书从境外寄交的,只需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即可
答案
B
解析
在诉讼代理上,根据《民诉意见》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为诉讼代理人,故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可知C项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规定,委托书从境外寄交的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履行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故D项不正确。本题应选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Y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吴某、高某和谢某摆地摊,因谢某霸占了吴某和高某的位置,吴某和高某把谢某打伤,县公安局对吴某和高某进行了罚款处罚,吴某不服,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的管辖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回避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关于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的相关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下列哪一事项是县级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
刘某为牟取利益,采取在玉米油中添加食用香精的方式,冒充芝麻香油予以销售。至案发,刘某共生产假冒芝麻香油500公斤,经估价货值金额16万元。对刘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3月,中国浙江青华纺织品公司与德国米希尔公司签订了出口一批布艺饰品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cFR术语。2010年6月,浙江青华公司将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布艺饰品交给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天蝎”号货轮承运,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为了转嫁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识别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观念对有关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人一定的法律范畴的过程。下列各项中,属于识别的有哪些:
在下列国际私法范围内的规范中,属于间接调整的法律规范是:
下面关于我国人民法院的表述,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当机体进行旋转运动或直线变速运动时,将会刺激
A,Vatli反应B,水解后FeCl3的反应C,硫酸盐反应D,重氮化-偶合反应E,麦芽酚反应硫酸阿托品鉴别反应为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中的劳动者,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接受委托前,下列关于后任注册会计师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全陪导游员要根据旅游团的不同类型和实际需要准备相关知识,了解和充实客源国(地)的()等方面的知识。
关于爱岗敬业,理解正确的是()
根据下面材料回答下列小题。江苏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拥有的优势:(一)制造业产能大。2005年,江苏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总产值达30816.65亿元。(二)劳动力成本低廉。2005年,江苏省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6937元,折合206
简述所有权的特征。
行为人甲看到股票交易所的椅子上坐着乙和丙,他们面前放着一个手提包,乙在睡觉,丙在看交易信息。甲以为手提包是乙的,遂上前将手提包拿走,被丙发现。手提包实际上是丙的,丙害怕被甲报复,看着手提包被甲拿走而没有喊叫。甲的行为构成()。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