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佘某一直保持沉默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检察机关的哪些行为有违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
佘某一直保持沉默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检察机关的哪些行为有违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
admin
2008-12-16
19
问题
佘某一直保持沉默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检察机关的哪些行为有违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
选项
答案
检察机关下列做法违反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 (1)律师会见时的在场行为 (2)忽视辩护人意见的行为,应予以记载
解析
《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第7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辩护律师可以持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会见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在场。”所以检察机关在律师会见时的在场行为是不当的。
第1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律师的意见,并记明笔录附卷。直接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律师的意见有困难的,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律师发出书面通知,由其提出书面意见。律师在审查起诉期限内没有提出意见的,应当记明在卷。”所以忽略辩护人意见的行为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W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
在下列选项中,( )是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部门。
张某经甲市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租用一个店面经营百货一日,该局的两名执法人员到张某店中征收管理费时,因没能很好招待执法人员,两名执法人员即强行没收了张某的一台彩电,并将正在营业中的商店查封张某对查封商店的行为不服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7年5月15日,甲(住A市C区)、乙(住A市C区)二人在A市D区某酒吧因琐事斗殴,二人均受伤,事发后,当地派出所警察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处罚400元,对乙罚款200元,甲不服,向A市D区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后者对甲、乙二人分别做出了罚款20
2007年1月,我国宏大公司以CEF价格条件从德国双力公司进口一批化工原料,该批化工原料在运输途中因船舶内淡水管道漏水致使部分化工原料被水浸泡受损请分析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某县居民甲和乙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2000年5月县土地局决定该争议的土地由乙使用,并颁发给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双方纠纷暂时平息。同年7月,甲就此事又向县土地局要求重新处理。县土地局答复认为问题已处理,原处理行为合法有效。甲于2002年5月到市土地局申
2002年10月22日,中国甲市A公司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位于法国乙市的B公司在北京签订购买全套由法国CO综合机械厂制造的生产PP与HDPE两种塑料单丝的生产线合同,合同号为056合同约定,买方应在卖方交付设备之前1个月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
企业二级经营单位采用独特技术或采用专利技术,提供与众不同的产品,或提供特色化、个性化的优质服务,或采用与对手不同的营销手段,满足顾客特殊的需要,形成竞争优势的谋划与方略。属于竞争战略方案中的()。
随机试题
作为中国古典小说的一种形式,()出现于隋末,兴盛于唐代。
《四诊抉微》,内容全面,四诊互参,其作者是
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我国的会计管理体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已明确规定,形成了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管理体制,主要包括()。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租金共计10万元。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其机器设备设定抵押。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乙公司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
中华民族历经苦难而又生生不息。从地震到洪涝灾害,那生命至上的国家理念,那万众一心的民族情怀,那百折不挠的坚韧品格,定格为无数震撼心灵的画面,砥砺我们奋力前行。这表明中华民族精神()。①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内容②具有博大精深和兼收
中国传统医学四大经典著作不包括()。
曾发表“我等身为中国人民,国家之存亡,即为身家之生死,岂忍苟安漠视,坐待其亡。”宣言的是()。
弗洛伊德曾说,好的当事人是“人不太老,病不太重”。那么下列哪些人不适合咨询的当事人()。
Johnsaidhismother(wouldbuyhim)a(five-speeds)racingbicycle(for)his(sixteenthbirthda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