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杨超于2005年8月4日到彭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前检查,并于次日在彭州市妇幼保健院建立孕产妇卡。彭州市妇幼保健院为杨超进行了孕产期常规体检和保健检查。同日超声检查结果为:各项检查结果均为正常。彭州市妇幼保健院按规定对杨超进行了孕产期保健提示和保健医学
案情:杨超于2005年8月4日到彭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前检查,并于次日在彭州市妇幼保健院建立孕产妇卡。彭州市妇幼保健院为杨超进行了孕产期常规体检和保健检查。同日超声检查结果为:各项检查结果均为正常。彭州市妇幼保健院按规定对杨超进行了孕产期保健提示和保健医学
admin
2015-09-11
46
问题
案情:杨超于2005年8月4日到彭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前检查,并于次日在彭州市妇幼保健院建立孕产妇卡。彭州市妇幼保健院为杨超进行了孕产期常规体检和保健检查。同日超声检查结果为:各项检查结果均为正常。彭州市妇幼保健院按规定对杨超进行了孕产期保健提示和保健医学指导。2006年2月21日,杨超在彭州市妇幼保健院剖宫产一男婴李某,即杨超与李长城之子。李某左手掌先天缺失。为此,杨超、李长城向原审法院提起医疗侵权之诉,要求彭州市妇幼保健院赔偿杨超、李长城医疗费5000元、护理费3000元、误工费96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营养费1000元、住宿费500元、交通费500元、残疾赔偿金25400元、假肢费194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元,共计320000元。
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医院方提供了较。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一审法院认为,彭州市妇幼保健院在为杨超进行孕期产前检查的过程中,按照医疗规范和常规尽到了注意义务,主观上没有过错,客观上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诊疗护理规范,彭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疗行为不具违法性;李某左手掌缺失,系其在胎儿妊娠过程中形成的畸形,该缺陷不是由于医生的过失造成的,即使没有医生的行为介入,其也注定是有遗传缺陷的。因此,彭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疗行为不构成侵权,不应当承担本案赔偿责任。对杨超、李长城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据此,依照《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4条第8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杨超、李长城对彭州市妇幼保健院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0元,由杨超、李长城负担。宣判后,杨超、李长城不服,向本院上诉称,彭州市妇幼保健院应当检查出胎儿左手掌缺失而未检查出。侵害了杨超、李长城的优生优育权:彭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疗行为与李某左手掌缺失有因果关系。请求撤销原判,支持杨超、李长城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胎儿手掌并非产前常规超声检查的内容。此外,杨超、李长城也未与彭州市妇幼保健院约定就胎儿手掌进行特别检查。据此判断,彭州市妇幼保健院按照常规的检查内容对杨超进行检查,检查内容符合双方约定,符合常规检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尽到了在现有医疗条件下通常之注意义务,主观上并无过错。李某的左手掌缺失,系其在胎儿妊娠过程中形成的畸形,该损害结果并非彭州市妇幼保健院的产前检查行为所致,故李某左手掌缺失与彭州市妇幼保健院的产前检查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而,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
如果此案二审发现此案一审判决属于可以发回重审的情形,最多可以发回重审几次?
选项
答案
一次。因为《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2款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V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谈判开局阶段应注意的问题是()。
赵某于2008年3月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订立了口头协议。2008年5月的一天,赵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经医院治疗康复后,赵某要求公司认定工伤,支付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赵某于是以公司为被申请人
下列有关市场细分说法正确的有()。
盈利能力是指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分析盈利能力的主要指标有()。
下列不属于公司战略的制定方法的是()。
某企业在五年前就准备购建一条生产线,并已经做了前期调查和可行性分析,支付相关费用10万元。但由于资金没有落实,该项目被搁置下来。现在已经筹集到该项目所需要的资金,企业重提旧事。该生产线购置费1500万元,预计可使用10年,预计每年将发生维护修理费用10万元
下列有关市场细分说法正确的有()。
某企业与李某同意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双方可约定的最长试用期为()个月。
计划有多种分类方法,下列哪种计划不是按企业管理功能进行分类的结果:()。
随机试题
简述颈丛皮支分布。
患儿男,8岁。自幼就比同龄小孩发育慢些,2岁才会走路,会叫爸妈,目前只会讲简单的句子,基本上仅用于表达要求,如“要吃饭”、“妈妈走”,不会进行简单的交流,不会和其他小朋友玩,不会玩玩具。吃饭、大小便不能完全自理,需要家人协助。勉强呆在幼儿园,老师反映患儿什
药品安全风险的特点不包括()
在考虑费用的监理评价中,工程越复杂,越重要,则费用问题对决定取舍的影响越小。()
W自来水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W项目)使用国债资金,在确定招标方案时,招标人决定W项目自行招标,并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本次招标向A、
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对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的会计计量属性是()。
已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方在当月尚未提货的商品,销售方仍应当作为本企业库存商品核算。()
2003年至2007年间,我国固定电话用户与移动电话用户数量最接近的年份是()。
Itistheurbandriver’smostagonizingeverydayexperience:thesearchforanemptyparkingplace.Circling,narrowlymissinga
以下关于DoUntil…Loop循环的说法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