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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蔡某和上海的李某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台空调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的签订地为天津。蔡某在北京签字盖章,随后以快递方式将合同送至上海,李某在合同上完成签字盖章。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为50万元,李某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分3次将空调运送到蔡某指定地点杭
北京的蔡某和上海的李某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台空调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的签订地为天津。蔡某在北京签字盖章,随后以快递方式将合同送至上海,李某在合同上完成签字盖章。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为50万元,李某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分3次将空调运送到蔡某指定地点杭
admin
2016-12-22
40
问题
北京的蔡某和上海的李某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台空调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的签订地为天津。蔡某在北京签字盖章,随后以快递方式将合同送至上海,李某在合同上完成签字盖章。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为50万元,李某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分3次将空调运送到蔡某指定地点杭州,蔡某每次在货到后3日内支付相应的款项,同时双方约定定金为15万元,违约金为6万元。李某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即委托顺通物流运输公司运输第一批空调。
若李某由于清点错误,最终向蔡某交付了105台空调。则关于多交付的5台空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蔡某只能拒绝多交的5台空调,不能接收多交的空调
B、蔡某可以接收多交的5台空调,并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
C、蔡某可以拒绝接收多交的5台空调,但应及时通知李某
D、蔡某可以拒绝接收多交的5台空调,代为保管该5台空调并自行负担保管期间的相关费用
E、蔡某在保管多交的5台空调期间,因重大过失造成空调损毁,则李某可以要求蔡某赔偿损失
答案
B,C,E
解析
(1)选项ABC: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2)选项D: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本题中出卖人李某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3)选项E: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本题中蔡某因为重大过失造成空调损毁,则出卖人李某可以要求蔡某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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