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8年8月1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项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9年3月11日公布,并于2020年6月16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乙于2019年1月6日自行研制出了与甲完全相同的发明,并随即予以实施。2019年8月4日甲获知了乙实施该发明的情况,

admin2022-11-30  10

问题 甲于2018年8月1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项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9年3月11日公布,并于2020年6月16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乙于2019年1月6日自行研制出了与甲完全相同的发明,并随即予以实施。2019年8月4日甲获知了乙实施该发明的情况,向乙发出了信函,明确告之其已就该发明提出了专利申请,要求乙停止实施并支付一定的费用。根据以上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可以在2019年3月11日至2020年6月16日之间,就乙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甲可以在2019年3月11日至2020年6月16日之间,要求仍在实施该发明的乙支付适当的费用
C、乙不必就其在2019年3月11目前实施该发明的行为向甲支付任何费用
D、如果乙在2020年6月16日后仍继续实施该发明,则甲可以对乙提起侵权诉讼

答案B,C,D

解析 当事人就发明专利临时保护使用费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的,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临时保护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享有临时保护使用费的期间为2019年3月11日至2020年6月16日期间;乙在2019年3月11日之前的实施甲无权要求其支付使用费;甲于授权前获知乙使用其专利技术的情况,因此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临时保护使用费的,需在授权后,即2020年6月16日之后提出。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C均正确。如果乙在2020年6月16日后仍继续实施该发明,此时甲已经获得了授权,因此乙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甲可以对乙提起侵权之诉,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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