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美国1789年宪法没有明文规定美国是三权分立的政府体制,但学者们认为根据1789年的宪法文本,该宪法第1条(规定立法机关的权力)、第2条(规定行政机关的权力)和第3条(规定法院的权力)等条文的规定可以推导出美国是三权分立的体制。这种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
美国1789年宪法没有明文规定美国是三权分立的政府体制,但学者们认为根据1789年的宪法文本,该宪法第1条(规定立法机关的权力)、第2条(规定行政机关的权力)和第3条(规定法院的权力)等条文的规定可以推导出美国是三权分立的体制。这种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
admin
2014-04-26
33
问题
美国1789年宪法没有明文规定美国是三权分立的政府体制,但学者们认为根据1789年的宪法文本,该宪法第1条(规定立法机关的权力)、第2条(规定行政机关的权力)和第3条(规定法院的权力)等条文的规定可以推导出美国是三权分立的体制。这种解释方法属于下列哪一种?( )
选项
A、体系解释
B、语法解释
C、学理解释
D、目的解释
答案
A
解析
联系不同法律条文的解释即为体系解释。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S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哪些选项的情形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施行?()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外资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钱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10万元归己所有,钱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甲系某国有公司经理。生意人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拢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赞5万元。甲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将1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救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
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1题)
甲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甲以该案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二真题试卷第21题)
某县政府与甲开发公司签订,对某地区旧城改造范围、拆迁补偿费及支付方武和期限等事宜加以约定。乙公司持有经某市政府批准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第15号地块,位于某地区改造范围。甲开发公司获得改造范围内新建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预售。乙公司认为某县政府以协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64题)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
随机试题
某公司今年每股发放现金股利1元(D0=1)。公司为了解在不同股利增长情况下的股票价值,根据股票投资的估价模型,分别以股利零增长和股利固定增长两种情形对本公司上市普通股的价值进行了估算,股东要求的收益率为15%。其估算结果如下表所示:结合案例,请回答下列
男,75岁。眩晕日久不愈,精神萎靡,腰酸膝软,少寐多梦,健忘,两目干涩,视力减退,舌红少苔,脉细数。(假设信息)若兼短气不足以息,可选用
γ照相机获得的全身或局部组织的显像是
反竞争性抑制剂对酶促反应速度的影响是
【背景资料】某公司承接了一项市政排水管道工程,管道为DN1200mm的混凝土管,合同价为1000万元,采用明挖开槽施工。项目部进场后立即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拟将表层杂填土放坡挖除后再打设钢板桩,设置两道水平钢支撑及型钢围撑,沟槽支护如下图
已知向量a=(1,0),b=(0,1),c=ka+b(k∈R),d=a-b,如果c∥d,那么()。
【2015.河北省属】一种学习中习得的一般原理、方法、策略和态度等迁移到另一种学习中去是()。
左边给定的是纸盒的外表面,下面哪一项能由它折叠而成?
某县举行“文明乡镇”评比。四位评委对参评的青莲乡、夏荷乡和芙蓉镇获得“文明乡镇”称号的可能性进行了预测。评委甲说:“如果青莲乡能获‘文明乡镇’称号,那么夏荷乡和芙蓉镇也能获此称号。”评委乙说:“如果青莲乡和夏荷乡能获‘文明乡镇’称号,则
在考生文件夹下,打开文档WORD2.DOCX,按照要求完成下列操作并以该文件名(WORD2.DOCX)保存文档。表格中第1、2行文字水平居中,其余各行文字中,第1列文字两端对齐、其余各列文字右对齐;设置表格列宽为2.9厘米;表中文字设置为五号仿宋_GB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