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两件发明专利申请甲、乙,如果甲申请构成了乙申请的抵触申请,以下哪个说法正确?

admin2018-10-29  43

问题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两件发明专利申请甲、乙,如果甲申请构成了乙申请的抵触申请,以下哪个说法正确?

选项 A、甲申请只需摘要中记载了乙申请权利要求书内容即可构成乙申请的抵触申请
B、甲申请可以是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
C、甲申请可作为评价乙申请创造性的对比文件
D、甲申请的申请人必须与乙申请的申请人不同

答案B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规定,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判断中,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在确定是否为破坏新颖性的抵触申请时,应当将本申请与在先专利或专利申请的全文,包括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包括附图)进行比较,摘要是说明书记载内容的概述,仅是一种技术信息,不具有法律效力,比较的内容不包括摘要。由此可知,选项A错误。《专利审查指南2010》规定,抵触申请还包括满足以下条件的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即申请日以前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并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由专利局作出公布或公告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由此可知,选项B正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该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抵触申请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公开,不属于现有技术,在评价发明创造性时不予考虑。由此可知,选项C错误。法律对作为抵触申请的申请人没有限制,可以包括为申请人相同的情况。由此可知,选项D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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