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犯罪预备、未遂或者中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7-02-22  21

问题 以下关于犯罪预备、未遂或者中止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诈骗何某,被其识破。但他见甲实在可怜,仍给了甲3000元钱。甲的诈骗罪既遂
B、乙蓄谋杀害张某。一天,乙见张某熬药就偷偷在药中投毒,但张某是在熬药给猪治病,结果猪吃药后中毒而死.张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C、丙在枪里装了5颗子弹,躲在树丛中向仇人刘某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目标。刘某因害怕而求饶,丙见其实在可怜,就不再开枪,迅速离去。丙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
D、丁在赵某的房间正举刀准备杀赵,忽然听到有人敲门,丁以为事情败露,急忙弃刀跳窗逃走。实际上,根本没人来,而是大风猛烈拍打赵家大门弄出的声响。丁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答案D

解析 《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足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A选项中甲虽然得到了钱财,但其已经被何某识破,犯罪已经归于未遂。因此不能成立既遂。
犯罪中止是行为人主动而为,不是被动而为。B选项中乙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因为对于乙来说,他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C选项中丙的枪里还剩余有三颗子弹,他仍然可以继续实施犯罪,将刘某杀死,其没有继续实施犯罪是因为他看到刘某实在可怜,是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D选项中丁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其放弃犯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属于犯罪未遂。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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