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与乙女于某日中午公开在某公园内发生性关系,引起游客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甲、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dmin2009-03-15  19

问题 甲男与乙女于某日中午公开在某公园内发生性关系,引起游客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甲、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选项 A、聚众淫乱罪
B、组织淫秽表演罪
C、寻衅滋事罪
D、无罪

答案8

解析 《刑法》第301条规定,聚众淫乱必须是聚集3人或3人以上共同发生违反道德准则,令正常人感到羞耻的性行为。由于他们只是一男一女之间发生性关系,因此不构成聚众淫乱罪。故排除A选项。《刑法》第365条规定了组织淫秽表演罪。组织淫秽表演罪是指组织、安排、策划包含淫秽内容的表演的行为。甲乙并没有组织淫秽表演的行为,因此不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故排除B选项。《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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