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不起诉决定书。 ××市××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20××年×月××日上午10时许,郝冰伙同××小区40余名业主,到××集团在本小区举办的房展会上,采取喊口号、拉横幅、发传单、封展位等方式,冲击××集团展销会的房屋展销

admin2017-03-30  44

问题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不起诉决定书。
    ××市××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20××年×月××日上午10时许,郝冰伙同××小区40余名业主,到××集团在本小区举办的房展会上,采取喊口号、拉横幅、发传单、封展位等方式,冲击××集团展销会的房屋展销台,并在××小区内游行,时间持续近两个小时之久,迫使展销会组织方将展台关闭。后郝冰又于当晚5时许,伙同拟不起诉人张明毅、王正兴、李晓栋等人,以小区业主被××集团工人打伤为由,与80余名业主一起,驾车到××市政府门前非法聚集,并悬挂标语、呼喊口号,阻塞了市政府门前的交通,造成××大街道路被堵,交通中断近3小时。
    ××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郝冰无视国法,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郝冰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郝冰不起诉。
郝冰,男,19××年×月××日出生,××省××市人,身份证号码:××××……,汉族,退休职员,现居住××市××区××小区×楼×单元××号。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年×月××日被××市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同月××日经××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
认定郝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证据有:郝冰的供述,拟不起诉人张明毅、王正兴、李晓栋等人的供述,证人杨晓武、金正道、张平阳、吴一军、王全行、刘援朝等人的证言,××市公安分局××交通大队的情况说明,被不起诉人身份证明等。
被不起诉人郝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由××市公安局××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郝冰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年×月××日移送××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时间是20××年×月××日,不起诉决定书的文号是×检刑不诉[20×  ×]第××号。
    根据法律规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提出申诉。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选项

答案(一)首部 1.标题。应当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为:××市××区人民检察院;第二行写为:不起诉决定书。 2.编号。应写为:×检刑不诉(20××)第××号。 3.被不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不起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职业、住址、被拘留逮捕的具体时间。 4.案由和案件来源。应写为:被不起诉人郝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由××市公安局××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郝冰涉嫌犯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年×月××日移送××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正文 1.案件事实和证据。应写明:××市××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被不起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具体时间、地点、情节、手段和后果。证据部分应将主要证据作出说明。 2.不起诉的理由、法律依据和决定事项。 首先以“本院认为”引出理由的论述;其次,法律依据部分应先引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论证案件性质,然后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为不起诉的法律依据;最后写明决定事项,决定事项应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范写明“决定对郝冰不起诉。” 3.告知事项。应告知被不起诉人享有的申诉权和申诉期限。 (三)尾部 1.写明人民检察院的名称。 2.文书制作的日期。 3.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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