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2016年甲公司有关金融资产转移业务的相关资料如下: (1)2016年2月1日,甲公司将应收W公司的账款出售给B商业银行,取得银行存款2300万元。合同约定,在B银行不能从W公司收到账款时,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admin2016-06-08  27

问题 甲公司系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2016年甲公司有关金融资产转移业务的相关资料如下:
(1)2016年2月1日,甲公司将应收W公司的账款出售给B商业银行,取得银行存款2300万元。合同约定,在B银行不能从W公司收到账款时,不得向甲公司追偿。该项应收账款是甲公司2016年1月1日向W公司出售原材料而取得的,金额为234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终止确认了该项金融资产。
(2)2016年5月1日,甲公司将其一项金融资产出售给C公司,取得出售价款500万元,同时与C公司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照低于期限结束日公允价值10万元的价格再将该金融资产回购,甲公司在处理时终止确认了该项金融资产。
(3)2016年6月1日,甲公司将持有的一项应收D公司债权出售给P公司,经协商出售价格为30万元。同时签订了一份看涨期权合约,甲公司为期权持有人,甲公司有权在2016年12月31日(到期日)以35万元的价格回购该应收账款。甲公司判断,该期权是重大的价内期权(即到期极可能行权)。甲公司终止确认了该项应收债权。
(4)2016年7月1日,甲公司将其信贷资产整体转移给E信托机构,同时保证对E信托机构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甲公司在转移时终止确认了该金融资产。
(5)2016年8月1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一笔国债出售给F公司,售价为600万元,年利率为3.5%。同时,甲公司与F公司签订了一项回购协议,约定3个月后由甲公司将该笔国债回购,回购价为606万元。2016年11月1日,甲公司将该笔国债购回。甲公司出售该金融资产时,未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6)2016年9月1日甲公司与G商业银行签订一笔贷款转让协议,甲公司将该笔贷款90%的收益权转让给G银行,该笔贷款公允价值为220万元,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假定不存在其他服务性资产或负债,转移部分贷款的相关债权债务关系由G银行继承,当借款人不能偿还该笔贷款时,也不能向甲公司追索。甲公司终止确认了贷款的9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逐项分析、判断甲公司对事项(1)至(6)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如不正确,请分别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

选项

答案(1)事项(1)的会计处理正确。理由:采用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应收账款,与应收账款所有权有关的风险与报酬已经转移,应当终止确认相关的应收债权。 (2)事项(2)的会计处理正确。理由:甲公司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照低于期限结束日公允价值10万元的价格将该金融资产回购的,与金融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与报酬已经转移,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3)事项(3)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因为是重大价内看涨期权,期权到期时甲公司极可能行权,即甲公司极可能回购该项应收账款,故与应收账款有关的风险、报酬并未转移给P公司,甲公司不应终止确认该应收账款。 (4)事项(4)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甲公司在将其信贷资产进行转移的同时对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这说明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没有全部转移,所以甲公司不应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5)事项(5)的会计处理正确。理由:由于此项出售属于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固定价格,表明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所以不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6)事项(6)的会计处理正确。理由:由于甲公司将贷款的一定比例转移给G商业银行,并且转移部分的风险和报酬不再由甲公司承担,甲公司也不再对所转移的贷款具有控制权,因此,符合金融资产转移准则中规定的部分转移的情形,也符合将所转移部分终止确认的条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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