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admin2019-01-21  27

问题 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选项

答案刑法的效力范围又称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空间、时间方面的适用范围。分为刑法的空间效力和时问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刑法适用于什么地域和适用于哪些人的问题。在确立刑法空间效力方面,我国刑法采取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其他原则(包括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为补充的综合性原则。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的溯及力,即对其生效前的行为的效力。现行《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生效)。刑法的溯及力问题,指刑法对于生效以前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我国《刑法》第12条对刑法溯及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对于现行刑法生效以前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但是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不认为犯罪或处罚较轻的,适用现行有效的法律。依据行为当时有效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解析 本题考点为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效力范围研究的是刑法的具体适用范围。对此,我国《刑法》有具体的规定条文。提醒考生掌握该考点,尤其是刑法的空间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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