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应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不超过原进出口之日起3年。 ( )

admin2008-12-23  32

问题 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应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不超过原进出口之日起3年。    (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 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应当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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