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侦查机关在对一起重大的毒品案件进行侦查时,基于侦破案件的需要,采取了技术侦查措施。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侦查机关在对一起重大的毒品案件进行侦查时,基于侦破案件的需要,采取了技术侦查措施。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dmin
2014-10-15
28
问题
侦查机关在对一起重大的毒品案件进行侦查时,基于侦破案件的需要,采取了技术侦查措施。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选项
A、技术侦查措施自签发之日起1个月以内有效
B、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
C、侦查机关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D、收集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作为证据使用
答案
A,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故A错误,应选。《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本题是毒品犯罪案件,依法可以实施控制下交付,故B正确,不选。C正确,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是“可以”不是“应当”作为证据使用,故D项错误,不选。本题答案为A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J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刑法上认识错误,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中国法院就一家中国公司和一家瑞士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纠纷作出判决。判决发生效力后,瑞士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且该公司在中国既无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代理机构,也无财产。关于该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选项中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的哪些人员享有选举权?()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中国公民不具有选举权的情况?
张某委托胡律师处理其与李某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委托权限为一般诉讼代理。庭审中李某愿意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胡律师当即表示愿意接受和解。对于胡律师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张某向本市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称王某在5年前向自己借款200万元,已经逾期1年不还,王某应诉后欲提起反诉,因为不还钱是因为张某在1年前应该交给自己的一批货质量有问题又拒绝退货,造成自己亏本无力还钱,并且王某还辩称,就算要还钱也应该找不给自己这批货货款的李某。
以下国际私法原则或制度,以国家主权原则为基础的是:()
英国人TOM与我国人张三在日本签订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为我国,付款地也在我国,支付方式为汇票支付,TOM在日本填写好汇票交付给张三,后FOM和张三就合同内容和汇票事宜发生纠纷,且张三不不慎将汇票丢失,TOM在我国法院起诉,并申请票据保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
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对此,下列哪一个选项的说法可以成立?()
海运单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特别是航程较短的运输中产生出来的一种运输单证。关于海运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上皮组织来自胚胎时期的
磷酸戊糖途径的重要生理功能是生成
下列碱基不是DNA分子中所含有的碱基的是
绒毛膜癌最可靠的确诊依据是
A.脐中下4寸,前正中线旁开2寸B.脐中旁开2寸C.脐中下2寸,前正中线旁开2寸D.脐中上2寸,前正中线旁开2寸E.脐中上4寸,前正中线旁开2寸归来穴的定位是
起重机械重物失落事故是指起重作业中,吊载、吊具等重物从空中坠落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毁坏的事故。下列事故中,属于起重机械重物失落事故的有()。
为了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进度,监理工程师要在设计准备阶段()
某公司当初以100万元购入一块土地,目前市价为80万元,如欲在这块土地上兴建厂房,则()。
Howeverbadthesituationis,themajorityisunwillingtoriskchange.
IfBNKCisthecodeforCOLD,whatisthecodeforFIR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