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通过丙向丁购买毒品,甲购买的目的是为自己吸食,乙购买的目的是为贩卖,丙则通过介绍毒品买卖,从丁处获得一定的好处费。对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甲、乙通过丙向丁购买毒品,甲购买的目的是为自己吸食,乙购买的目的是为贩卖,丙则通过介绍毒品买卖,从丁处获得一定的好处费。对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9-18
40
问题
甲、乙通过丙向丁购买毒品,甲购买的目的是为自己吸食,乙购买的目的是为贩卖,丙则通过介绍毒品买卖,从丁处获得一定的好处费。对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B、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C、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D、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答案
B,C,D
解析
贩卖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的行为。贩卖毒品罪的犯罪构成:(1)该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贩卖毒品的行为,所谓贩卖,是指非法买卖与交换、批发和零售。不论是转手倒卖,还是销售自制毒品,不管是否营利,也不论贩卖毒品的数量多少,均构成本罪;(3)犯罪的主体,除一般主体外,在特定条件下还可以由单位构成;(4)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贩卖毒品罪在主观上必须具有贩卖的故意,甲是为了自己吸食而购买的,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乙是为卖而买,因此构成贩卖毒品罪。丁构成贩卖毒品罪是没有疑问的。丙是为了从丁处获得好处费而介绍他人到丁处购买毒品的,因此和丁构成共犯,同样构成贩卖毒品罪。本题答案选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H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A公司兼并B公司和C公司,则B公司的债务应当由()。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下列关于肖像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何种手段取得()
下列选项中,属于人的担保的担保方式是()。
张某花了5万元找李某算命,李某称其子的福光宝地在东南,称若其子报考东南方向的大学,则一定能考上。张某依算命之言履行,结果其子未考上大学。张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对张某与李某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无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中受到人身损害的,适用何种归责原则()。
战时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
简述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随机试题
A.膻中B.中极C.中脘D.中府E.巨阙肺的募穴是
原发性疱疹性口炎的好发人群是
()是指借贷期间,随市场利率的变化情况而定期进行调整的利率。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设董事会,每届任期为()年。[2010年9月真题]
凯恩斯把货币供应量的增加并未带来利率的相应降低,而只是引起人们手持现金增加的现象称为()。
程序性知识的基本单元是()。
在当事人所期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缺乏或者尚未成就时,法律为保护这一请求权而为其进行的登记属于
要做好班主任工作,首先应该()。【2017年-华中师大】
某企业为了构建网络办公环境,每位员工使用的计算机上应当具备的是()
我们更加关注结构调整等长期问题,不随单项指标的短期小幅波动而起舞。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