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重整程序的废止
重整程序的废止
admin
2022-07-20
34
问题
重整程序的废止
选项
答案
又称重整程序的撤销,是指法院根据重整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裁定废除已开始的重新程序。它包括:(1)重整计划认可前的废止;(2)重整计划认可后的废止。两者的原因各不相同。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G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公司出资存在哪些问题?若无人购买丙的股权时,则丙可通过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永发有限责任公司(以简称永发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
2006年5月17日,马来西亚人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领海运输我国限制进口货物,被我国某海关查获。某海关经查认定,陈某运输的以上货物无合法证明,其以运往马来西亚海防为名,实际准备运往我国内地。某海关认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决定没收其所有物品。香港某有限公司不
如果李某明知张某往中药里下了安眠药而故作不知,仍然将中药倒给妻子喝了,则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这时,李某与张某是否构成共犯?如果张某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在缓期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
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案情:被告人甲、乙共同将被害人丙杀害。一审程序中,在公诉人对被告人甲、乙同时进行讯问后,经审判长许可丙的父亲丁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就犯罪及财产损失事实向甲、乙发问。丙所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人员戊旁听了案件审理,并应控方要求就丙的被害情况向法庭作证,先后
案情:被告人甲、乙共同将被害人丙杀害。一审程序中,在公诉人对被告人甲、乙同时进行讯问后,经审判长许可丙的父亲丁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就犯罪及财产损失事实向甲、乙发问。丙所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人员戊旁听了案件审理,并应控方要求就丙的被害情况向法庭作证,先后
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5月30日、付款人为大满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A楼房。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楼房不过户。其后,甲公司以A楼房作价1000万元、丙公司以现金10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桌
票据的善意取得。
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是指气的哪项功能减退
女性,26岁,3年前因劳动后心悸、气促,诊断为风湿性二尖瓣狭窄。近3天咳嗽,咳血丝痰,夜间咳嗽加重,平卧位气促,被迫坐起后症状稍缓解。检查:血压120/80mmHg,心率90次/分整,S1升高S2升高A2MDM3/6隆隆样,收缩期前增强。超声心动图:LA4
高血压病的最主要的致病原因是
患者,男,47岁。无明显诱因出现间歇性左膝痛3年。查体可见左膝关节肿胀,并可触及双侧软组织肿块。血沉及血常规未见明显异常改变。左膝关节X线摄片如图所示。X线摄片显示的主要病理改变包括1.骨质软化2.关节间隙变窄3.Codman三角4.骨折线
关于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物中毒,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药物中适宜饭前服用的是
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编制项目设计建议书的依据是()。
Mr.Reeceisaninterestingoldman.Mr.Reeceworked【C1】______afarm.Heandhiswife【C2】______alotofthingsandtheyhadsom
John:OhAnne,thatwasawonderfuldinner.That’sthebestmealI’vehadinalongtime.Anne:Oh,thankyou!Thankyouverymuch
Thatexperiencesinfluencesubsequentbehaviorisevidenceofanobviousbutneverthelessremarkableactivitycalledrememberin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