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关于回避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6-06-30  47

问题 在民事诉讼中,关于回避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
B、当事人申请陪审员回避的.由审判长决定
C、当事人申请书记员回避的.由合议庭决定
D、当事人申请担任审判长的审判人员回避的.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答案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A项正确。
第39条规定,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据此可知,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范围,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B项错误。
第46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CD项错误。
故本题答案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DR3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