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简述物权优先效力。[北邮2013年研]
简述物权优先效力。[北邮2013年研]
admin
2022-09-19
59
问题
简述物权优先效力。[北邮2013年研]
选项
答案
物权的优先效力又称物权的优先权,是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相互矛盾、冲突的权利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 (1)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是指同一物上并存多项物权时,各个物权之间的效力何者优先。当同一物上既存在所有权又存在某一他物权时,由于他物权是对所有权的限制,故他物权具有优先于所有权的效力。倘若同一物上存在两项以上性质互不相容的物权,则先设立的物权效力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 关于物权之间依性质可否并存问题,由于以占有为内容的物权的排他性较强,这类物权大多不可以并存。具体的各类物权依性质是否可以并存,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这两种物权一般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例外的是以占有为要件的质权、留置权与用益物权不能并存。 ②用益物权与用益物权。一般情况下,用益物权难以并存。但是地役权有时可以与其他用益物权并存。 ③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除非当事人之间特别约定,一般担保物权能够并存,但以占有为要件的留置权等担保物权之间也不能并存。 (2)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特定物即使已经成为某一债权的标的物,如果其上成立了物权,则该物权优先于债权。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在同一标的物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物权优先于债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债权可具有优先于物权的效力。如“买卖不破租赁”。 ②对债权人依照破产程序或强制程序行使债权的财产,其物上存在他人的物权优先于该债权的行使。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D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司题),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东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风公司题)的总经理,该公司欠白云公司货款50万元未还。乙与白云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3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题)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实二
王京在山东省超凡职业学校的行政工作人员。2008年,王京停薪留职,在学校附近买下一处饭店,准备经营。为了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王京与超凡职业学校的领导达成协议,超凡职业学校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和办理一切手续,王京给超凡职业学校一笔“
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认定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运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
2006年2月的一天,一男子驾车闯红灯被警察拦住,警察查明驾车人因要将其突发急病的邻居送往医院抢救而闯红灯。对此行为之性质与法律责任,两警察持不同意见,警察小盖认为任何情况下违法交通规则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警察老向则认为驾车人为抢救病人,违反规则实出于不
案例七: 宏达集团,是某省所属的大型国有企业。2003年12月,该集团因为效益低下,省政府决定对其进行改组优化:将其下属的宏达制造厂剥离出来,低价卖给了某私营企业永盛有限责任公司,条件是该企业必须安置宏达集团下岗职工的70%。由于有效资产的剥离,宏达集
甲公司决定将李某等5人的股份本金连同当年利息一并退回的做法是否合适?有无法律依据?股东会在2006年11月才成立清算组的做法是否正确?假如甲公司一直不肯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如何保护自己的债权?
在此情况下,于某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如果县国税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证明于某与厂方确系委托代理关系而改变所作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做法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某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当天大同乡派出所公安干警王某甲与另两个干警按照派出所统一安排,于晚上11时驾驶摩托车到各村夜查。当行至该乡江店村时,三人把车停在村口大路旁,进村巡查,发现一村民家里有聚赌声音,遂在门口守候。约有20分钟后趁有人出
表示行为(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
随机试题
有电枢电压,电动机嗡嗡响却不转,一会出现过电流跳闸。故障原因可能是()。
A、 B、 C、 D、 E、 C
A.宫外孕B.卵巢囊肿蒂扭转C.生殖器结核D.急性盆腔炎E.子宫内膜异位症
患者,男性,64岁。15年来反复出现咳嗽、咳白色泡沫痰,当受凉或劳累后症状加重,咯黄痰,每年发作3~4次,多发生在冬春季。近4年来心悸气短,活动后加剧。1月来出现咳嗽,呼吸困难,夜间不能平卧,尿少及下肢水肿,有腹水。既往有冠心病史。查体:T36.9℃,R3
青霉素过敏性休克的处理方法,下列哪组最佳
外商投资企业计算投资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时,须确定的设备购置时间可能是()。
小光今年15岁,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小光没有委托辩护人,其父母也未为其聘请辩护人,对此()。
InnocountryotherthanEngland,ithasbeensaid,onecanexperiencefourseasonsinasingleday!Daymaybreakasanicespr
Manythingsmakepeoplethinkartistsareweird—theoddhours,thenonconformity,theclovecigarettes.Buttheweirdestmayb
A、Itistooexpensive.B、Itisnotprecise.C、Itisdangerous.D、Itistime-consuming.D讲话人在讲座最后提到,只要有可能,他们就会使用直升机来帮助他们绘制冰面地图和寻找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