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选项中,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是哪项(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题)
下列选项中,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是哪项(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题)
admin
2018-07-30
30
问题
下列选项中,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是哪项( )(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题)
选项
A、刑法关于空间效力范围的规定
B、刑法关于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
C、刑法关于享有外交特权的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D、刑法关于放火罪与失火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的不同规定
答案
D
解析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即刑罚的轻重不仅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也必须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犯可能性的大小相适应。D项体现了刑法中对过失犯的处罚相较于故意犯更为宽大的原则,体现了刑罚与犯罪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B、C项中是对具有特殊身份、处于特殊阶段的人在刑法适用、刑罚适用上的特殊规定,与主观恶性、再犯可能性无关,B、C项错误。A项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无关,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D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减轻处罚说法错误的有()。
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花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通过在某国有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的好友乙经办,向该保险公司谎报轿车价值为20万元,投保车辆盗抢、毁损险。之后,甲找到中学生丙(男,15岁),给丙5000元报酬,请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丙问为什么,甲说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2007年11月4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已经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2007年12月2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2007年
(2013年真题)甲以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未按期归还借款,且未与乙就如何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
(2011年真题)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
(2009年真题)甲将从上游水源流下的水截留在自己的土地,土地位于下游的乙要求甲停止截留。根据民法的规定,乙所行使的权利为
(2009年真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2010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试分析保证的特征、设定条件和效力。
2007年5月,赵某从甲公司购买了一辆吉普车,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2009年7月某日,因发动机故障,赵某将该车停放在其家门口对面的公路边,未拔下钥匙,让不具有修车资格的昔日修车徒弟钱某对车进行检修。嗣后,孙某向钱某借车去火车站接人。在未得到赵某允许的情况
随机试题
一个字节最多可以表示不同的编码个数为()
初孕妇,26岁,妊娠38周,自觉胎动减少10小时入院。5小时后,产程发动,听诊胎心率100次/分,此时最恰当的处理措施是
必须作为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依据的是:(2019年第13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确认的相关证据材料的是()。
用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弥补亏损时,均不导致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化。()
理解与把握非言语行为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Oneofthemostremarkablethingsaboutthehumanmindisourabilitytoimaginethefuture.Inour【C1】______wecanseewhathas
Inanycountry,the"standardofliving"meanstheaverageperson’sshareofthegoodsandserviceswhichthecountryproduces.
执行语句Open"TC.da"ForRandomAs#1Len=50后,对文件TC.dat中的数据能执行的操作是()。
Thedestructionofournaturalresourcesandcontaminationofourfoodsupplycontinuetooccur,largelybecauseoftheextrem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