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乙、丙、丁是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现甲由于要出国想转让其在公司的股权。以下的说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甲、乙、丙、丁是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现甲由于要出国想转让其在公司的股权。以下的说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dmin
2013-01-17
37
问题
甲、乙、丙、丁是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现甲由于要出国想转让其在公司的股权。以下的说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选项
A、如果甲转让给戊,则须乙丙丁中至少二人的同意
B、如果甲转让给乙,则无需其他股东的同意
C、丙不能不同意
D、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甲的转让,则甲不得转让其股权
E、如果甲转让给丙,需要乙丁的一致同意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问题。戊是股东以外的人,向其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乙、丙、丁)过半数同意,即至少2人同意,选项A正确。乙是公司股东,向其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选项B正确,选项,E错误。选项C,D没有指明是向股东转让还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表述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D9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于2017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18000万元购入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40%,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2017年6月1日,乙公司出售一批商品给甲公司
企业下列做法中,符合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要求的是()。
我国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盈余公积的组成与一般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有所不同,具体包括()。
甲公司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4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发生与所得税有关的事项如下:(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100万元,税法规定此变动确认金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50万
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1月支付了增值税税控设备的技术维护费1200元,税控设备每年需要维护一次,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全额抵减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则该业务对甲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额为()元。
甲公司2019年4月1日与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向丙公司销售2000件B商品,每件B商品销售价格为1.5万元。甲公司已于当日收到货款,每件B商品销售成本为0.5万元。同时,甲公司应于2019年8月31日按每件1.75万元的价格购回全部商品。
根据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企业合并过程中的会计处理,错误的有()。
2018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大型设备,合同约定价款为1200万元,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协议,约定于购买日支付200万元,剩余款项自当年起每年年末支付200万元,分期5年支付完毕。该设备购入后投入安装,于2019年6月30日安装完成达到
2016年4月,甲公司拟为处于研究阶段的项目购置一台实验设备。根据国家政策,甲公司向有关部门提出补助500万元的申请。2016年6月1日,政府批准了甲公司的申请并拨付500万元,该款项于2016年6月30日到账。2016年6月5日,甲公司购入该实验设备并投
甲公司为一生产企业,2015年年初开始进行新产品专利技术的研究,2014年度处于研究阶段,投入研究费用510万元,2016年度进入开发阶段投入121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910万元),至2016年7月初该专利技术获得成功,并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
随机试题
曲线y=x/2+(x-2)3的拐点坐标是________.
孕妇尿中与胎儿胎盘功能密切的激素是
对疑有心内黏液瘤的患者,超声诊断主要应用的技术进行确诊的是
地图按照图上表示的内容可以分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生态现状调查的范同应()。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某企业6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要求编制有关会计分录。以银行存款3000元支付销售产品的销售费用。
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同年的12月31日止的预算年度称为()。
当今时代,我们的劳动可分为两部分:一是为得到今天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而付出的劳动;二是为未来的发展而预先支付的劳动。当两者的比例前者大于后者时,说明我们的劳动尚处在较低级阶段;而后者远大于前者时,则说明我们的劳动层次得到了很大提高。因此,只有通过社会发展、
为了更好地理解人类个性的特征及其发展,一些心理学家对动物的个性进行了研究。以下各项如果为真,都能对上述行为提供解释,除了()。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