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房地产公司拟投资建设六层砖混式居民小区,委托B建设监理公司为其代理招标。B监理公司在经过了详细分析后,向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建筑公司甲、乙、丙、丁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这四家建筑公司在收到投标邀请书后私下谈判,决定通过提交不合理的报价的方式将此标让给丙公司,

admin2009-05-19  46

问题 A房地产公司拟投资建设六层砖混式居民小区,委托B建设监理公司为其代理招标。B监理公司在经过了详细分析后,向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建筑公司甲、乙、丙、丁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这四家建筑公司在收到投标邀请书后私下谈判,决定通过提交不合理的报价的方式将此标让给丙公司,并签订协议由丙补偿甲、乙、丁各10万元。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之前,这四家建筑公司均送达了投标文件。最终,A公司向丙公司发出厂中标通知书。
问题
   1.从招标方式上来说,该项目采用了哪种招标方式?
   2.A公司发出投标邀请的数量(甲、乙、丙、丁共四个)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在上述招投标过程中,有哪些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4.根据招标投标法,B公司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资格应由哪个部门认定?
   5.甲、乙、丙、丁公司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选项

答案1.《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招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的优点是,招标人依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在广泛的范围内吸引投标人参与竞争,选择最优秀的中标人,从而达到项目最优化的目的。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本案中的招标方式属于邀请招标。 2.《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采用邀清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的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因此A公司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3.本案例的招投标过程中,有两种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①《招标投标法》规定适用邀请招标的项目包括:“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因此,本案例招标的项目不适用邀请招标。 ②《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案中甲、乙、丙、丁的行为构成了串通投标,违反了法律规定。 4.《招标投标法》规定:“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该法第十四条特别规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5.《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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