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该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为什么? A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监理的建议是否妥当,请阐明理由。

admin2008-01-15  44

问题 指出该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为什么?
A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监理的建议是否妥当,请阐明理由。

选项

答案A公司的做法不正确,监理公司的建议是妥当的。 这个问题涉及到合同条款空缺的解决。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因此监理要求A公司与建设单位就此问题签订补充协议是正确的做法。 合同法还规定,如果合同内容不明确,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可以适用的相关条款是: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因此监理的建议也是合理的。

解析 考查应试人员对《合同法》合同履行中条款空缺的法律适用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合同条款空缺,是指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中的约定有缺陷,依法采取完善或妥善处理的法律行为。《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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