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部分行政复议机关对某些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决定,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其中错误的有哪些?

admin2014-10-17  32

问题 以下为部分行政复议机关对某些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决定,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其中错误的有哪些?

选项 A、行政复议机关不仅要经过书面审查,还要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和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B、行政复议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查阅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行政复议机关不得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予以拒绝
C、申请人在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作为被申请人做出行政行为依据的某规章的审查,行政机关予以拒绝
D、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一并审查请求,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无权处理,于是在受理申请人申请后的第十天依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机关处理

答案A,B,D

解析 根据该法第22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如果其认为必要,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因此,A错误。根据该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申请人申请查阅的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权拒绝。故B错误。根据该法第26条以及第7条的规定,申请人有权对国务院各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工作部门的规定提出审查请求;但无权对作出行政行为依据的规章提出审查请求,对此只有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时才进行审查并予以处理或转送有权机关处理,因此C正确。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如果对有关规定无权处理则应当在七日内转交有权机关处理,而D项中,行政复议机关在第十天才转交有权机关,不符合该规定。故D错误,应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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