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药厂(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各类应税和免税药品,2011年1月份至2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17000元,由本厂运输部门运输,收到运费.3400元,其中建设基金1200元,装卸费300元。 (2)1月份销售其他应税

admin2012-12-06  57

问题 某制药厂(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各类应税和免税药品,2011年1月份至2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17000元,由本厂运输部门运输,收到运费.3400元,其中建设基金1200元,装卸费300元。
(2)1月份销售其他应税药品,收到含税货款20000元;销售免税药品50000元(不含税)。
(3)1月份当月购人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000元,支付运费1200元(有运输发票),其中建设基金100元,装卸费200元,运费900元。用于生产应税与免税药品,但无法划分耗料情况。
(4)2月份销售免税药品一批,取得价款150000元(不含税),该批免税药品动用已抵扣过进项税的外购原料成本28000元,其中含购货运费930元(有运输发票),另支付运输公司运输免税药品的运费700元(有运输发票)。
(5)2月份销售应税药品取得不含税300000元。
(6)2月份外购应税产品包装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5000元,支付产品说明书加工费2000元,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34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该制药厂1月份增值税税额。

选项

答案1月份纳税情况:销项税额=117000÷(1+17%)×17%+20000÷(1+17%)×17%+3400÷(1+17%)×17%=120000×17%=20400(元)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按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税÷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68000+(900+100)×7%]×50000÷(120000+50000)=20020.59(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000+(900+100)×7%-20020.59=48049.41(元)应纳增值税=20400-48049.41=-27649.41(元)1月份未抵扣完的增值税税额为27649.41元,留抵2月份继续抵扣。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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