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admin
2014-07-21
37
问题
《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选项
答案
该条立法是关于混同的法律规定。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的事实,此时自己没有必要对自己履行债务,因此债的关系消灭。 该条法律规定的立法意义是:明确混同作为债的消灭方式,加快市场流转,提高交易效率,并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引起混同的原因包括:(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2)继承。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因继承而归于继承人,引起混同消灭。(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转让债权或移转债务引起业绩发生混同而消灭。 混同的法律效力:发生混同的事实时,债归于绝对的消灭,从属的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债权债务不因混同而消灭。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7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马克思认为法的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对这一观点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是()
以下选项不属于宪法部门的是()
某村地处城郊,在城市化进程中,该村大部分土地被征收。村委会未经村民讨论同意,确定了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引起村民强烈不满,镇政府获悉后,决定撤销村委会主任职务,委派工作小组接管相关事务。请结合上述材料,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回答下列问题:(201
简述我国现行宪法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2020简52、2020法简32)
检察官李某系中共党员,他以匿名信方式向监察机关检举某领导的贪污行为。他的法律监督行为属于()。(2011多47)
依照唐律的规定,殴打或者谋杀祖父母的行为属于“十恶”罪中的()。(2014法单17)
2014年12月,为加快旧城改造,某市城南区政府决定征收黎明小区的房屋。就补偿问题,区政府未能与部分居民达成一致。区政府遂对小吴等反对拆迁的“钉子户”的住宅实施监控并断水断电。小吴在其微博连续披露此事,批评区政府行为违法,引起社会关注。城南区政府以消除社会
内蒙占青年呼某涉嫌强奸杀人,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某死刑。呼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呼某被执行死刑。多年后,真凶赵某因其他案件被逮捕,在审讯时,赵某主动承认呼某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其实是他做的,呼某并没有强奸杀人。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
我国宪法修正案中,将“戒严”修改为“紧急状态”的是()
刘某是某运输公司卡车司机,一日清晨去东郊拉货。中途遇到他的朋友赵某要求搭他的车去东郊。刘叫赵坐到驾驶室,然后继续开车。当车行至一条大街拐弯处时,刘突然发现对面驶来一辆吉普车。刘平日驾驶技术欠佳,经验不足,遇事容易慌乱。这时如果刹车制动,就不会出任何问题。但
随机试题
在卧式铣床上用盘形齿轮铣刀铣削齿轮的方法称为展成法。()
生产全球化
胃肠道手术的病人,术前多久开始禁食:
好的固位体应具备
组成多聚核苷酸的骨架成分是
勘察过程的监理,主要任务是勘察过程的()和质量控制。
如果一个大型工程项目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设计资料的深度和其他条件还不足以编制比较具体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时,则可先编制()。
当工作遇到挫折时,刘老师总是能够乐观、豁达地面对。这表明刘老师具备()。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已知2010年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增幅为27.4%,限额以下企业零售额增幅为12.8%,那么2009年限额以上企业和限额以下企业零售额差值与2010年差值相比()。
近视与阅读的复杂关系近视是一种颇为神秘的现象,科学家们还不能确切地说出造成近视的原因。有关的遗传学研究表明,在近视比较严重的家族里,近视确实能够遗传,可是谁都搞不清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