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修律时,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中表示:“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 (一)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 (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 (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 (四)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 关于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下列哪一

admin2018-03-29  26

问题 清末修律时,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中表示:“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
(一)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
(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
(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
(四)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
关于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下列哪一表述是最合适的?(2013年卷一第17题)

选项 A、西学为体、中学为用
B、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C、坚持德治、排斥法治
D、抛弃传统、尽采西说

答案B

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条文稿共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总则、债权、物权三编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的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保守的礼学馆起草,其制度、风格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许多封建法律的精神。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本题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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