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20年1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000元。该批红枣一部分用于销售,一部分无偿赠送关联企业。另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2)销售烟酒商品取得含增值

admin2022-05-11  47

问题 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20年11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000元。该批红枣一部分用于销售,一部分无偿赠送关联企业。另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2)销售烟酒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095000元,另收取食品袋价款2340元。(3)将自制一批糕点作为职工福利,成本7020元。已知:该商店业务发生在2020年,服务业增值税税率为13%,成本利润为10%,农产品收购发票通过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甲商店自制糕点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7020×(1+10%)÷(1+13%)×13%=888.37(元)
B、7020÷(1+13%)×13%=807.61(元)
C、7020×(1+10%)×13%=1003.86(元)
D、7020×13%=912.6(元)

答案C

解析 将自制糕点用于职工福利,需要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没有同类货物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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