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下列哪些情形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依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下列哪些情形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admin
2021-07-05
41
问题
依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下列哪些情形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选项
A、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期交纳后续保费
B、投保人虚报被保险人年龄,保险合同成立已1年6个月
C、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未告知投保汽车曾遇严重交通事故致发动机受损的事实
D、投保人未履行对保险标的安全维护之责任
答案
B,C,D
解析
《保险法》第36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授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可见。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期交纳后续保费,合同效力中止,保险人不享有解除合同权。故A项错误。《保险法》第32条第1款:“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B项仅仅说明“投保人虚报被保险人年龄”,未明确被保险人真实年龄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所以条件不充分,故存疑。当年官方公布的答案认为,B项是正确的,特此说明。《保险法》第16条第2款:“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可知,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未告知投保汽车曾遇严重交通事故致发动机受损的事实,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故C项正确。依据《保险法》第51条第3款“授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因此,投保人未履行对保险标的安全维护之责任,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v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补正判决当中的失误,应用何种文件改正?()
王某和李某婚后长期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感情确已破裂,于是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现问此判决性质上属于:()
甲、乙俩是夫妻,于2007年在A市结婚,2008年甲去美国留学,一去不返,下落不明。乙因难忍分离之苦,于2012年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问: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甲是美国公民,与我国某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则他可以()。
凡依照我国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享有司法豁免权的外交代表,我国人民法院不受理对他们提出的民事诉讼。但下列情况中哪些属于例外?()
马男与杨女经人介绍相识不到1年,便依法登记结婚。1年后女儿杨小女出生。由于婚前相互了解不够,婚后两人经常吵架。在女儿3周岁时,双方协议离婚。由于当时杨女的收入状况较好,而马男没有固定的工作。因此,协议离婚时约定女儿由杨女一人抚养,马男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可
甲企业以乙公司所使用的商标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诉讼,乙公司以甲企业的注册商标系复制其在先未注册驰名商标为由提起反诉,应当对未注册商标驰名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的是:
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A.生麻黄B.炙麻黄C.炙麻黄绒D.麻黄绒E.炒麻黄表证较轻,咳嗽气喘较重的患者宜用()。
以下哪项不属实脉类
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某同意,遂付款。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8万m2,地下一层,地上16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期600d。合同约定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d奖励(或罚款)l万元。乙方将屋面和设备安装两项工程的劳务进行了分包,分包
如果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多项资产,每项资产可以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但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必备条件的是()。
会计科目有结构和格式,而会计账户没有结构和格式。()
李女士的孩子小静是初三学生,今年16岁,未经李女士的许可,从家中拿走现金3000多元,到珠宝店买了一条白金项链,李女士拒绝认可,那么小静的购买行为()。
(2012年)2011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简称A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2011年2月,丙请丁物色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以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丁在合伙
以下几方面描述中,不是PC机的主要性能指标的是
Youwillhearanotherfiveshortpieces.Foreachpiecedecidewhatthespeakeristalkingabout.Writeoneletter(A-H)nextt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