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特权、态度恶劣、刁难辱骂群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人民警察应予辞退。( )

admin2010-03-19  44

问题 耍特权、态度恶劣、刁难辱骂群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人民警察应予辞退。(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4条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评教育、纪律处分仍不改正的,或者经培训试用后仍不合格的,应当予以辞退:
(1) 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者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的。
(2) 遇事推诿,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的。
(3) 耍特权,态度恶劣,刁难辱骂群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
(4) 酗酒滋事或者经常酗酒的。
(5) 私自将警械、警服、警衔标志转借、赠送非人民警察的。
(6) 不按规定着装,警容不严整,举止不端庄的。
(7) 对遇有危难情形的群众拒绝提供救助的。
(8) 文化、业务素质低,不适应公安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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