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一家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甲公司存货计价方法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其20×8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0×9年4月20日批准报出,20×8年的所

admin2012-03-14  26

问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一家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甲公司存货计价方法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其20×8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0×9年4月20日批准报出,20×8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9年4月20日。在资产负债表日至20×9年4月20日之间,甲公司财务总监发现甲公司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可能存在问题:
   (1) 20×7年1月1日,甲公司投资ABC公司5000万元,拥有ABC公司19%的股份。ABC公司其余的股份分别由W公司、X公司、Y公司和Z公司持有,其中W公司持有ABC公司45%的股份,X公司、Y公司和Z公司平均持有剩余36%的股份。投资取得后,甲公司与W公司签订委托代管协议,由甲公司代理W公司行使其所享有的股东权利,W公司每年从ABC公司取得相应的股利。20×7年度,ABC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20×8年度,ABC公司实现净利润680万元,且20×7、20×8年均未发放股利。20×9年3月5日ABC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分派现金股利170万元的方案,并于3月20日实际发放股利。ABC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对于此项投资,甲公司除了在20×9年3月5日和3月20日所作的如下记录外,无其他记录:
   借:应收股利         32.3
       贷:投资收益         32.3
   借:银行存款        32.3
       贷:应收股利         32.3
   (2) 20×8年,甲公司对S公司出售一台旧设备和一批自产的商品。旧设备的原价为200万元,已提折旧80万元,已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万元,当时按9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S公司;甲公司库存商品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为100元,本期共销售该库存商品10000件,实际销售单价为130元,该商品已计提跌价准备1万元。设备及商品均已经发出,假定出售设备不涉及增值税,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款项已经收到。对于这两项交易甲公司作了如下的记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0
       累计折旧            8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
       贷:固定资产          200
   借:银行存款    90
       营业外支     10
       贷:固定资产清  100
   借:银行存款                       152.1
       贷:主营业务收入                     1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2.1
   借:主营业务成本      99
       存货跌价准备       1
       贷:库存商品        100
   (3) 甲公司投资部门于20×8年12月25日与丙企业签订了转让甲公司的子公司——乙企业股份的协议,协议规定,甲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乙企业55%的股份以1800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丙企业。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同时,甲公司投资部门又与丙企业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甲公司于20×9年1月底以18000万元的价格购回已出售的乙企业股份。20×8年12月28日,丙企业支付了全部购买价款,并办理了股权转让等交接手续。股权转让时,甲公司对乙企业股权投资的账面数为:“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成本)”账户的结余额为25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损益调整)”账户的贷方结余额为5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其他权益变动)”账户的借方结余额为900万元。对于上述交易,无确凿证据表明转让价格是公允的。甲公司于20×8年12月28日作了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18000
       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损益调整)       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成本)          2500
                       ——乙企业(其他权益变动)  900
           投资收益                              15100
   假定税法规定于20×8年12月28日确认转让损益,并计算缴纳所得税,会计与税法差异为非暂时性差异。
   (4) 20×8年5月,甲公司与P公司发生经济诉讼事项,甲公司被要求向P公司赔偿各种损失金额共200万元。由于案件比较复杂,至20×8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而甲公司对其诉讼的前景也尚无法确定。在各方的努力下,20×9年4月4日双方最终达成如下协议,由甲公司当日支付给P公司50万元作为赔偿,并承担诉讼费用2万元,P公司撤回起诉。甲公司并未在20×8年12月31日确认此项诉讼事件,而于20×9年4月4日将此项赔偿款确认入账如下:
   借:营业外支      50
       管理费用       2
       贷:银行存款    52
   (5) 20×8年12月12日,甲公司就其欠M银行的债务1000万元(长期借款本金900万元,利息100万元,该借款为分次付息、一次还本)与M银行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甲公司用其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评估确认价为950万元,公允价值为900万元。同时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相关资产转让手续:20×8年12月31日办理完毕。甲公司于20×8年底,按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作了如下处理:
   借:长期借款                     1000
       贷:无形资产                    8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0
   假定税法不认可债务重组中确认的营业外收支。
   (6) 20×8年初,甲公司从B公司经营租赁一条价值为1200万元的生产流水线,并已投入使用,该生产流水线所生产的产品到20×8年度财务报告报出前都未完工。该租赁合同规定,租期为5年,前4年甲公司每年年末支付租赁费37.5万元,第5年免租金。甲公司已支付了本年的租赁费用37.5万元,并将所支付的租赁费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作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37.5
   贷:银行存款       37.5
   (7) 20×8年10月9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股权及应收债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甲公司将持有B公司的股权及应收债权分别以8000万元和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A公司。甲公司所转让股权的账面价值为9000万元,占B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60%;所转让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为570万元。甲公司和A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按有关法规要求,该股权转让价格须报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20×8年10月,甲公司和A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均表决通过了该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且甲公司将股权转让价格按程序上报给了国家有关部门。至2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甲公司该股权转让价格尚未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审定,应收债权转让手续也未办理完毕,但已从A公司收到相当于该股权及应收债权转让对价总额80%的价款。
   甲公司于20×8年12月31日转销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和应收债权,分别确认了股权转让损失1000万元和应收债权转让损失270万元。
   (8) 20×8年11月1日,甲公司将其生产的一批设备销售给境外C公司,销售价格为600万欧元,实际成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当日市场汇率为1欧元=10.55元人民币。
   该批设备的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至20×8年12月31日,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的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时市场汇率折算。20×8年12月31日市场汇率为1欧元=11.26元人民币。
   对该批设备销售,甲公司确认销售收入6330万元人民币;考虑到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以人民币6330万元在期末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应收C公司债权(假定不对应收C公司债权计提坏账准备,不考虑该项业务的增值税)。
   (9) 假定所发现的甲公司不正确的会计处理均达到重要性要求,同时考虑对所得税的影响。
,对上述你认为会计处理不正确的交易和事项,请简要说明存在的问题及理由,并作出调整处理的会计分录。

选项

答案甲公司会计处理存在以下问题: ①事项(3),甲公司不得确认投资收益。 理由:甲公司与丙企业在签订转让甲公司的子公司——乙企业股份的协议的同时,又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甲公司将于20×9年1月以原转让价购回已出售的乙企业股份,且无确凿证据表明转让价格公允,因此,此交易实属融资业务而非股权出让业务。 甲公司应作调整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成本) 2500 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其他权益变动) 9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损益调整) 500 其他应付款 18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1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100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1510 ——任意盈余公积 75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265 ②事项(4),甲公司不应计入20×9年的损益。 理由:这是一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尽管甲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由于对其结果尚无法确定,因此作为一项或有事项尚未入账,但在20×8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前,该诉讼案件因P公司撤回起诉而了结,则应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的规定,调整20×8年损益及相关项目。 甲公司应先冲销原记录,再作调整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2 贷:营业外支出 50 管理费用 2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2 贷:其他应付款 52 借:其他应付款 52 贷:银行存款 52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9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9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3.9 ——任意盈余公积 1.9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85 ③事项(5),甲公司对债务重组业务的处理不对。 理由:按照债务重组准则规定,以非流动资产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应将应付债务的账面余额与非流动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差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支。且分次付息长期借款的利息应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故甲公司应作调整分录: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0 应付利息 1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 长期借款 1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0 ——任意盈余公积 10 ④事项(6),不应确认为管理费用37.5万元。 理由一:按照租赁准则的规定,承租人应将经营租赁的租金确认为租金费用,具体应根据租赁的用途决定费用性质。甲公司经营租赁生产流水线所支付的租赁费用应通过制造费用计入生产成本,而不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理由二:按照租赁准则的规定,提供免租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进行分摊。因此,甲公司5年的租期里应支付的租金总额=37.5×4=150(万元),平均每年应摊销的租金费用=150/5=30(万元)。 甲公司应作调整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30 预付账款 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38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38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8.12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8.12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22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81 ——任意盈余公积 1.41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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