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保全,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09-01-19  54

问题 关于税收保全,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若纳税人提供了适当的纳税担保,则税务机关不得对其进行税收保全
B、经县级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冻结纳税人的银行账户中的全部金额
C、若纳税人在限期期满时并未交纳税款,经县级税务分局局长批准,可以书面通知银行从纳税人被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
D、税务机关对扣押、查封的物品应当拍卖变价,在无法委托拍卖或者不适于拍卖时才能采取其他措施

答案1,4,8

解析 A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根据本条规定,税收保全措施的强制性比较强,因而法律规定必须在纳税人无法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经严格的程序才能使用,因而本项应当入选。B项,同法第38条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因而虽然县级税务分局局长有权批准税收保全措施的采取,但根据本条规定,冻结存款只能限制在应纳税款的数额限度之内,因而本项表述不适当,不应入选。C项,同法第38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本项表述符合本条的规定,故应当入选。D项,《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69条规定:“税务机关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变价抵缴税款时,应当交由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无法委托拍卖或者不适于拍卖的,可以交由当地商业企业代为销售,也可以责令纳税人限期处理;无法委托商业企业销售,纳税人也无法处理的,可以由税务机关变价处理,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法律关于被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物品的处理程序规定非常严格,之所以要求采用拍卖的方式,就是为了以最合理的价格将其变价补偿应缴税款。因而本项表述正确,应当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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