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某涉嫌失火罪,一审宣判后,下列有关上诉抗诉的论述正确的是( )
李某涉嫌失火罪,一审宣判后,下列有关上诉抗诉的论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14-05-30
44
问题
李某涉嫌失火罪,一审宣判后,下列有关上诉抗诉的论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李某聘请的律师可以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
B、李某的叔叔征得李某同意后可以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
C、人民检察院不可以在抗诉期限内以,口头形式提出抗诉
D、被害人可以自收到判决后10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答案
4
解析
本题的考查点集中在上诉抗诉的主体、方式、期限方面。
上诉权主要是被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上诉制度一方面能够确保人民法院及时、正确地惩罚犯罪,另一方面又可以保护无辜、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由于各种上诉人在刑事诉讼中所处的地位不同,上诉权限也相应地有所区别。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由此得出,具有独立的上诉权的主体是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不具有独立的上诉权,因为只有被告人对自己是否犯罪以及罪行轻重是最为了解的,法院的判决与被告人有切身的利害关系,而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并不完全了解案件情况,法院判决基本不直接涉及他们的切身利益,这也是法律没有赋予他们独立的上诉权,而是要求他们必须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才可以提出上诉的原因。
A选项,李某聘请的律师不享有独立的上诉权,必须征得被告人的同意才可以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A选项错误。
B选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六项规定的近亲属范围:“‘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李某的叔叔并非其近亲属,因而不享有任何的上诉权,即使经过李某的同意也不可提出上诉。B选项错误。
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即人民检察院抗诉必须提出抗诉书,不能以口头形式抗诉。而其他上诉主体由于大多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对于法律不甚知晓,对于上诉书的格式更是无从了解,为了方便其上诉,法律并不要求一定以书面形式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不存在书写抗诉书有困难的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抗诉。C选项正确。
D选项,《刑事诉讼法》第182条明确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针对一审判决被害人并不享有上诉权,而法律只赋予了其请求抗诉的权利。因判决书的上诉抗诉期限为十天,故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应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以便于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本案中将请求抗诉的时间扩大为十日是不正确的,故D选项错误。考生还应注意被害人请求抗诉的对象是一审未生效的判决,并不包括裁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h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据我国《宪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区域建置和划分的说法,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2011年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结果,30多天收到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据此,草案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进行了调整。关于这种“开门立法”、“问
下列关于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司法审判活动,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自觉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成效显著。关于法治服务于大局,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甲为了获取超额利润,在明知其所经销的电器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大量进货销售,销售金额总计达到180万元。一企业因使用这种电器而导致短路,引起火灾,造成3人轻伤,部分厂房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下列关于甲的行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应认定招摇撞骗罪的情形是:
周某原系某三等甲医院的妇科主治医生,工作之余与另几位医生朋友一起自己开诊所,诊所条件简陋而且在没有医疗许可证时,便开始营业,李某由于没有医保,无力负担正规医院高额费用,遂到周某诊所生育,但是周某没有成功接生,胎儿在宫内窒息死亡。经法医鉴定,李某的胎儿系因肌
下列行为中,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有:()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胰腺癌的好发部位是
猪瘟的广泛性出血是由于病毒感染了机体的
口腔流行病学研究方法没有
甲以出让方式获得C小区土地使用权应当由()批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筑施工企业因暂时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天。
下列关于存储器功能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有()。
公司发行认股权证筹资,其所涉及的认股权证是独立流通的和不可赎回的,因而对公司的影响也与发行可转换证券不同,其特点有()。
()是对招聘成本所产生的效果进行分析。(2006年5月三级真题)
强制性影响力主要来源于领导者个人的人格魅力和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相互感召和相互信赖。()
尽管检测系统x和检测系统Y依据的原理不同,但都能及时测出并报告产品缺陷,而它们也都会错误地淘汰3%的无瑕疵产品。由于错误淘汰的成本很高,所以通过同时安装两套系统,而不是其中的一套或另一套,并且只淘汰两套系统都认为有瑕疵的产品就可以省钱。以上论述需要下面哪一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