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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2010年一专一第33题)
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2010年一专一第33题)
admin
2019-05-29
25
问题
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2010年一专一第33题)
选项
A、消极的解除条件
B、积极的解除条件
C、消极的延缓条件
D、积极的延缓条件
答案
D
解析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中的条件可以是积极条件也可以是消极条件,可以是延缓条件也可以是解除条件。积极条件是以条件中描述的事实的发生为内容:消极条件是以条件中描述的事实的不发生为内容;延缓条件是法律行为成立后暂时不生效的条件:解除条件是法律行为成立即生效,条件出现之时就结束合同。据此分析,本题中是积极的延缓条件,故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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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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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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